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0〕3号)要求,我厅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2019年度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立项支持项目(不含自科基金)1786项,涉及金额108,779万元。
二、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湖南省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
三、绩效自评主要内容
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实行全过程绩效评价,从立项决策、过程管理、产出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重点评价预算执行率、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完成绩效目标或超过绩效指标值较多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具体包括:
1. 立项决策。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申报与评审、绩效目标与资金投入:项目申报规范性、项目评审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等。
2. 过程管理。评价内容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管理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以及组织保障等。
3. 产出情况。评价内容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与产出时效:项目实际完成率或产出较上年增长的情况,质量达标率,项目实施及时率等。
4. 效益效果。评价内容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性效益及满意度指标、项目实施推进对科技资源共享、社会科技创新推动的影响,科技创新带来的经济效益,政策及效果的可持续性,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
四、工作安排
1. 单位绩效自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自评内容,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等佐证材料,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科管系统”),5月20日前填报绩效自评数据表、撰写自评报告(附件1-2)并审核提交。未在科管系统申报的奖励性和补助类项目,线下填写数据表,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档发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电子邮箱。
2. 绩效数据汇总。各省直部门、市(州)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校院所等项目推荐单位,登录科管系统对各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自评数据及报告内容进行审核,下载绩效评价推荐部门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确认,5月25日前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
3. 现场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抽选的项目开展现场绩效评价。6月5日前,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现场绩效评价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现场绩效评价项目及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前准备好核查资料清单(附件4)。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省科技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2019年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承担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5月15日前反馈至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邮箱。项目承担单位要客观、准确、全面、完整的开展自评工作,并对数据和材料真实性负责。
2.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绩效评价工作中要注重收集整理项目实施取得的突出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及产出成果宣传,及时反馈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省科技厅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告6月30日前按照要求在厅官网进行公布。
六、联系方式
1. 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联系电话:0731-88988651
2. 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
联系电话:0731-88988973
电子邮箱:kjswjx@kjt.hunan.gov.cn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102室
附件:1.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基础数据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