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水利建设优质工程
评选的通知
永水学[2021]5号
各单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水利施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提升我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永州市水利建设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市2021年度水利建设优质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永州市水利建设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2.每个县市区推荐项目数量控制在1至3个(经开区、管理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推荐)。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程序。县市区质量监督的工程,申报资料由项目法人、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签署意见后,由工程所在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报送市水利学会。市级质量监督的工程,经项目法人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推荐,报送市水利学会。
2.评选程序。申报工程经推荐单位初审、推荐后,市水利学会受理资料,组织专家审核资料、现场复查、评审、网络公示。
四、需提供的资料
1.《永州市水利建设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另附电子文档)
2.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
3.反映工程概况、特点的彩色照片和工程质量管理及实体质量的影像资料。
4.申报工程项目的政府验收文件或完工验收文件。
五、申报材料
1.胶装装订,一式三份,一份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二份报送市水利学会。
2.资料报送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辉13789225790、袁峥18797611582
地 ⠂ 址:冷水滩区梅湾路218号(市水利局设计院办公楼2楼)
邮 箱:32613903@qq.com
附件:1.2021年度水利建设优质工程评选申报表
2.永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永州市水利建设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永州市水利学会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