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职改办、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家级、省级高新区管委会人事(职改)部门,各企业:
根据《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20〕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20年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职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表现良好,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包括公务员法管理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从事本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参评人员的申报基本条件按照《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含科研机构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湘职改办〔2020〕11号)执行。
2.认定人员的认定要求按照《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执行,企业博士后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经所在单位初审、市州或省属企业复审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职改办备案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
3.民营企业人员申报参照《湖南省创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10条措施》(湘人社发〔2019〕67号)执行。
4.抗疫一线人员申报参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渠道与推荐要求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5号)。
四、申报评审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各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名称一览表>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6号),自科系列职称下设分支专业包括:农业、林业、数学与物理学、化学、信息科学、机械、交通、地理环境、医药科学、实验技术、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里保留了原来的专业及名称,请参评人员仔细核对,按照新的专业要求填报。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高级评审材料清单与排序详见附件1,中级评审(认定)材料准备要求详见附件2。
2.材料整理装袋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应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其中“参评资格审查材料(职称评审材料(一))”与“职称评审材料(职称评审材料(二))”应分册装订。每本材料的封面必须打印“XX同志申报XX职称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XX同志申报XX职称评审材料”目录;材料袋正面须贴上每本封面目录的打印字条,材料袋底部须贴上打印有报送材料单位名称字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送审论文及述职报告不必装订,分别放入资格审查或评审材料袋中。
(2)不具备相关学历、年限等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2名行业正高二级以上知名专家推荐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同时应提供申报前累计所需资历年限年度考核表,须至少有1年考核为优秀。
(3)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有关复印件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原件已核”印章及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4)个人申报材料中所提供的学历证书、论文著作(版权页所载日期)、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取得时间,截至为接收申报材料日,即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不作为2020年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5)职称评审涉及的表格,可在湖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统一查阅下载。
(6)各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20年度 系列(专业)评委会 级职称参评(认定)人员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申报材料及参评(认定)人员数据包应一并报送。
六、评审收费标准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224号)标准收取。
七、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我办集中收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30日,接收地点确定后统一公布。我办集中接收省科技厅直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9月21日-25日。
联系方式:陈婷0731-88988083 刘坚0731-88988846
附件:1.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湖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