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农田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资金和项目管理有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促进立项决策、绩效评估及竣工验收的科学化、规范化,经研究,决定增补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选范围
在永州市范围内,从事工程设计、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土壤肥料、植保、耕地保护、农业机械、工程造价、财务审计、经济评价等相关专业,并热衷于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事业、具有较强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的技术人才。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造价师、监理工程师等工程专业注册师资格的专家优先。
二、入库专家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近5年内没有从业不良记录,未受过执纪执法部门查处;
2.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能够进行计算机操作;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
3.本科学历以上,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丰富农田建设相关项目评审、验收工作经验的优先;
4.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和验收程序、方法,熟悉项目评审、验收工作规程和要求;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地平整、耕地质量、农田灌溉、田间道路等工程技术,能够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咨询服务、项目踏勘、项目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并自觉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和纪检部门监督;
5.有一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量,项目评审、验收除室内进行外,还要组织必要的现场踏勘,连续工作3-12天时间左右。
三、专家库管理
1.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需要和工作变动情况,由相关机构对专家库中的专家不定期进行补充、更新、调整。
2.专家因工作变动、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相关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可退出专家库。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有关活动的入库专家,视为自动退出。对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入库专家,由我局取消其专家资格。
3.专家库根据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需要,可从评审专家库中选定,如属竞争性项目,须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次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检查评估、竣工验收等工作。项目评审选择专家时,原则上先从本专家库选择、确定,需库外专家参与的,经研究同意后可另行邀请。
4.对邀请专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各类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等的咨询、论证、审核,均可以使用本专家库,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专家职责与权力
1.参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评审及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技术核查评审,实行专家组评审负责制。为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必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业务咨询服务,对出具的评审、论证、咨询、检查或验收意见结果等负责,但不承担明确或应该由实施单位与监管单位等负责的其他责任。
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项目评审发起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相关评审内容。不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有权对参与评价的项目提出不同或反对意见。
3.专家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获得项目评审发起单位支付的专家评审费。
五、专家库组建程序
1.按照个人自愿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审批的程序进行。由申请人填写《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基本情况表》(附件),报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由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原已入库专家无需再次提供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和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或执业证书;
(4)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农田建设相关材料。
2.报名人员经永州市农业农村局审查,符合条件的拟入库人员在永州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进入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库。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0日—4月10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专家可将报名材料邮寄、扫描发送邮箱或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科。
联系电话:0746-8377586、8377587
通信地址:冷水滩区逸云路10号市农业农村局2楼201。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永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家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证书的复印件等材料,无论是否入选,所有资料不再退还本人。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yzntjsynkk@163.com。